江蘇中黃建設分享建筑工程延期處理方法,具體內容如下:
建房單位可以要求施工單位按合同約定賠償,如果沒有約定的,按實際造成
的損失賠償,如果施工單位不賠償的,建設單位可以起訴施工單位。
工期合法順延時,是不需承擔違約責任的,工期順延的情形主要有以下:
施工過程中,發包人時常要求承包人增加工程量,因而必然導致工期的增加;
因發包人變更設計而導致承包人無法施工的期間應當從工期中扣除;
發包人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提供設計圖紙等施工必需的資料,導致承包人無
法施工的,則從發包人提供這些施工必須資料之日起算工期;
發包人未按約支付工程款,承包人有權停工,因此引起的工期延誤責任由發
包人承擔;
發包人指定的分包人與承包人在施工過程中銜接不當導致工期延誤,發包人
應當承擔相應的工期延誤責任。
以上信息僅供大家參考,謝謝配合!